- · 《法制与经济》投稿方式[06/29]
- · 《法制与经济》栏目设置[06/29]
- · 《法制与经济》刊物宗旨[06/29]
- · 《法制与经济》征稿要求[06/29]
云南法制与社会杂志“一号多刊”、异地办刊,(2)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 “一号多刊” 的。。。。。。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 不得出卖、出租、转让 本单位名称及所
(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期刊出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但该杂志每年均出版大量增刊。
(一)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本规定第十九条报送备案的;
其一,异地办刊。
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撰文:李小晖
综上,法制与社会杂志的违法违规问题十分严重,依法应当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为此,希望上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对法制与社会杂志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期刊出版秩序。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那么,法制与社会杂志的上述行为,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又该如何处罚呢?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2/0823/2404.html
上一篇:高温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知多少
下一篇:法治护航 助推后奥运经济高质量发展